一、 申办程序
1、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相应365消防服务中心领取或从本网站下载并填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连同竣工图纸等相关材料到365消防服务中心办理工程验收申请;
2、 自受理之日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二、 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
2、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
3、 《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
三、 所需材料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4、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