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建设工程由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备案抽查: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0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5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5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不大于500 m2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 设有上述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三) 单层、多层住宅;
(四)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丙类厂房、仓库,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 m2的丁、戊类厂房、仓库;
(五)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十四条范围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