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月以来,南通森田消防装备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消防器材厂、福建省南安市仑苍消防器材厂3家企业生产的消防产品在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委托检验工作中多次出现质量不合格情况,且产品总体合格率较低,其中1-6月南通森田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份抽检有衬里消防水带7个批次,有3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仅为57%;舟山定海消防器材厂抽检消防接口11个批次,有3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72.7%;福建省南安市仑苍消防器材厂抽检室内消火栓21个批次,有5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76.2%,说明上述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过程存在较大漏洞,企业质量体系建立运行不完善。为有效维护行业利益,规范行业秩序,依据《山东省消防产业行业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责令南通森田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自即日起暂停在我省境内销售相关消防产品,暂停期限为3个月,在此期间企业需积极整改,主动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消防产品并接收相关部门的处罚;整改完毕且被确认后,其消防产品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产业委员会公告后方可恢复销售。
特此公告。
山东消防协会消防产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