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莱阳大队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一处非法加油窝点。 当日下午。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大夼镇宋村有人私存油罐并私自销售,给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危险。接到举报后,大队长董利锦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当地公安派出所民警的积极配合下,在宋村很快找到了非法经营的加油点。检查人员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加油点有一5吨的油罐,盖在封闭的房子内,罐内尚存少量的柴油,没有任何手续,属非法经营。检查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并将户主宋某带到派出所取证。宋某对自己的非法经营行为供认不讳,愿意接受处罚,经研究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将罐内尚存柴油抽取,限期将加油点拆除,由当地公安所监督执行。(郑福 审核:董利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