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1月13日上午,龙口大队对辖区内一家火锅店所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 1月13日,龙口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在四楼设有员工宿舍,而且未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对该火锅店的二、三楼房间和四楼员工宿舍进行了临时查封。(撰稿:王丽娜 审核:于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