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山东消防协会消防产业委员会多次下发公告,对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委托检验不合格出现频率较高、产品质量问题较严重的部分生产企业,责令其暂停在我省境内销售。公告发布后,扬州邮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扬州扬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南通森田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中山市奥科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立即停止了生产、销售活动,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努力从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了产品质量管理,其整改后的相关消防产品送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承诺依法生产、诚信经营。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恢复扬州邮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扬州扬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南通森田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中山市奥科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我省销售相关消防产品。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